喜讯!经过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及霍洛湾煤矿历经2年多的不懈努力,按程序层层上报审批,终于按照规定时间,顺利办理完成了360万吨/年产能核增有关事宜的所有手续。
据悉,霍洛湾煤矿2021年10月被列入国家具备产能核增潜力煤矿,霍洛湾煤矿第一时间成立工作小组,按照内能煤开字[2022]188号文件精神,开始对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关于产能核增有关事宜,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努力,202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对核定生产能力给予了批复;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对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批复,矿井具备了产能核定的条件。同年办理完成了环境后评价、水土保持和取水许可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有关手续。
2023年鄂尔多斯市能源局网站公布了霍洛湾煤矿生产能力等要素信息(http://nyj.ordos.gov.cn/xxgg/202306/t20230620_3441733.html),变更了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。此举标志着霍洛湾煤矿产能核增工作有关事宜已经全部办理完成,矿井正式具备了按360万吨组织生产运营,释放了优质产能,提高了生产效率,降低了生产成本,增加了经济效益,为集团公司增强企业实力和竞争力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。